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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高江南官方网站本科专业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构建自我诊断、自我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江南官方网站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 (豫财院字〔2018〕15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江南官方网站39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院)评估对象
江南官方网站18个学院的39个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均参加本次评估(详见表1),并具体分为经管1组、经管2组、理工组和文科组。
表1 本科专业评估一览表
序号 |
组别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经管1组 (9个专业) |
财政税务学院 |
税收学 |
财政学 |
资产评估 |
2 |
工程经济学院 |
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3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审计学 |
4 |
经管2组 (11个专业) |
金融学院 |
投资学 |
保险学 |
金融学 |
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商务 |
数字经济 |
6 |
旅游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含专升本) |
酒店管理(含专升本) |
7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8 |
理工组 (9个专业) |
环境经济学院 |
环境科学 |
9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10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1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金融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2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13 |
文科组 (10个专业)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应用心理学 |
14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15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16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 |
网络与新媒体 |
17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公共艺术 |
18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二、需提供支撑材料的相关职能部门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人事处、实验管理服务中心、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财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国有资产处按照实施方案,于5月29日(周一)前将相关支撑材料准备齐全。
三、专业(学院)评估程序和内容
(一)评估程序
根据《江南官方网站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评估程序分专业自评、校内检查和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详见附件2),时间安排如下:
1.专业自评阶段
时间:2023年5月22日(周一)至2023年6月15日(周四)
2.校内检查阶段
时间:2023年6月12日(周一)至2023年6月15日(周四)
3.专家评审阶段
时间:2023年6月17日(周六)至2023年6月20日(周二)
4.整改提高阶段
时间:6月20日(周二)评估后持续进行
(二)评估内容
1.专家组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自评报告、审阅相关材料;
2.专家组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
3.专家组实地考察专业校外实践基地;
4.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5.专家组听课看课;
6.访谈(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领导和专业负责人);
7.核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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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业(学院)评估顺利开展;为确保专业评估期间专家听课、看课的顺利进行,须严格课堂教学秩序(包括实验教学),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确保课堂教学秩序正常;
(二)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检查,确保实验教学设备正常运行,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实践教学基地运转正常,并制定本单位专家考察线路;
(三)各学院根据《江南官方网站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评审标准》整理好评估资料,并准备汇报材料及PPT;
(四)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江南官方网站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评审标准》提供所需支撑材料;
(五)各学院安排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工作,并围绕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培训,确保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质量。
(六)学校公开专业评估结果,对建设效果好的专业,从增加专业建设经费、动态调整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专业,学校将采取约谈、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项目申报资格等方式连续跟踪督导。
附件:江南官方网站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评建工作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