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研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江南官方网站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8〕130号)文件规定,学校拟于2023年5月开展基层科研机构考核工作(机构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研绩效、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
二、考核要求
1.各基层科研机构所在院(系、部)对科研机构进行考核;
2.填写《江南官方网站基层科研机构考核表》;
3.召开基层科研机构考核工作会,各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
三、具体安排
各学院考核时间为5月4日-5月18日,5月19日前将《江南官方网站基层科研机构考核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和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送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科研处413,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413@126.com,压缩文件命名为:“基层科研机构名称+考核材料”。
附件:
1.江南官方网站基层科研机构考核表
2.此次参加考核基层科研机构名单
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