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3月31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有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学生的学院检查“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执行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通过3月21日学校召开的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工作会议,各学院已掌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流程、方式和要求,但认定项目过于单一,方式过于简单,学生成绩未体现正态分布,不符合相关要求。为确保江南官方网站“第二课堂”更具实效,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经四部门沟通研究,对认定标准进行微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和标准
(一)认定方式
依据《江南官方网站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2021〕146号)。
(二)认定标准
依据《江南官方网站学生第二课堂成绩标准(修订版)》(见附件)。
二、认定时间
有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学生的学院于4月17日前完成“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材料的整改补充工作。
三、提交材料
(一)各学院查漏补缺,并撰写总结材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院****年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执行情况总结”。
(二)以专业为单位,提交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学生“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材料的PDF电子版材料,PDF电子版材料的命名规则为“****学院****年级****本科(专升本)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每个专业6名学生(保证每个班都覆盖)的已经学生本人、领导签字盖章的《江南官方网站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申报表》,以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已经领导签字盖章的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的《江南官方网站“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以及对学生“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的公示情况。
(三)以上两个PDF电子版材料和学院总结的word电子版(命名规则与PDF电子版相同),请于4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hncjjwcjwk@126.com。
四、成绩录入
教务处退回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2门课程的成绩,各学院按照整改后的成绩于4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江南官方网站学生第二课堂成绩标准(修订版)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团委 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