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江南官方网站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豫财院〔2021〕190号)《江南官方网站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豫财院〔2022〕27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江南官方网站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教学相关材料查询和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课门数、教学工作量的查询和审核
(一)教学课时统计年限和要求
1.2022年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统计年限为:满足5年以上者,按年度填报近5年教学工作量(自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始,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止);不足5年者,按年度填报自当前任职资格聘任学期的下学期始,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止。
2022年度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统计年限为:满足5年以上者,按年度填报近5年教学工作量(自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始,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止);不足5年者,按年度填报自当前任职资格聘任学期的下学期始,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止。
2.不计入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的课程情况
(1)课外实践类集中实践课程,如军事技能、见习、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艺术设计采风、专业写生、社会调查、劳动教育、劳动教育实践(一)、劳动教育实践(二)、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课程的课时。
(2)思政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创业基础、公共体育等课程未在课表中排课的实践课时。
3.课内实践类集中实践课程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课程总学时×75%。
4.多教师授课工作量
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多教师授课工作量,是指多名教师同时给一个教学班授同一门课程。该教学班该门课程的工作量原则上由授课教师均分。
5.本次评审不计算任何系数。
6.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
指导1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按照12个课时计算,2名教师同时指导1名学生按照0.5人6个课时计算。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供。
(二)各学期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查询的教务管理系统
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
新教务管理系统
2.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含)之前
象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和龙子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
(三)教务管理系统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的查询方法
1.新教务管理系统
(1)浏览器
请使用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浏览器的最新版本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
(2)登录网址
https://jwglxt.hafu.edu.cn/jwglxt/
(3)访问环境和方式
在学校内外皆可访问。
(4)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OA号(8位);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如新密码忘记,可通过系统中所留的个人邮箱找回;若未留个人邮箱可找各学院教学秘书初始化,初始化后的新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登录系统后,请及时补充个人邮箱信息)。
2.象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和龙子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
(1)访问环境和方式
①学校内通过网址访问
象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210.42.225.151;
龙子湖校区老教务管理系统:218.198.80.18。
②学校外访问
通过统一资源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sec.hafu.edu.cn)进行访问。

图1 统一资源管理平台江南jiangnan(中国)

图2 统一资源管理平台登录页面

图3 统一资源管理平台内部页面
(2)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原5位教工号;初始密码:5位教工号(登录进入后,须修改密码)。
(三)任课门数和教学工作量审核的相关注意事项
1.审核时间和地点
(1)审核时间
①线上审核:2023年1月1日-2日9:00-12:00,14:00-17:30;
②线下签字盖章:2023年1月3日9:00-12:00,14:00-17:30。
(2)审核方式
①线上审核:请申报人员根据教学单位依据下表分工,将评审简表、课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党课教学工作量、团课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辅导员的任职年限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文件以“教工号+教师姓名+教学单位+电话+职称评审等级”命名;教务科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会及时反馈回邮箱,申报人员修改完毕后,再次将评审简表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最终:教工号+教师姓名+教学单位+电话+职称评审等级”命名的邮件发回邮箱;教务科工作人员进行最终登记。
序号 |
教学单位 |
教务科 工作人员 |
邮箱 |
联系方式 |
1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财税大数据研究中心)、软件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环境经济学院、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
蔡 佳 |
136852488@qq.com |
15737156086 |
2 |
财政税务学院(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中心)、金融学院(地方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会计学院(会计审计研究中心)、经济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工程经济学院、法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体育委员会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实验人员 |
赵 真 |
664840357@qq.com |
15638139572 |
②线下签字盖章:教务科工作人员根据线上审核的最终登记情况,于2023年1月3日9:00-12:00,14:00-17:30进行线下签字盖章。
签章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岳伟丽、蔡佳、赵真。
2.审核要求
(1)评审简表上的课时需按年度填报,同时填写清楚课程名称、课时数,或者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数量。示例:2019年度,西方经济学,384;2020届,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人,48。
(2)参加2022年度职称评审的各位老师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将课表截图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
(3)因会计学校之前没有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而是采用人工排课的方式来安排教学任务,相关教师教学课时相关档案资料保留在文化路校区档案室。请相关教师到文化路校区档案室查询《教学计划和教师教学任务》文件,核算自己的课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老校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
(4)参加2022年度职称评审各位老师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供。
(5)特殊情况
①讲授的党课工作量,须先到党委组织部签章,将签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21办公室,联系人:王翮老师,联系电话:18637192014。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9日-30日。
②辅导员的任职年限须先到学生工作部签章,将签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联系人:胡晓东老师,联系电话:0371-61625127。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9日-30日。
③讲授的团课工作量,须先到团委签章,将签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0办公室,联系人:范磊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03251。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9日-30日。
④讲授的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须先到继续教育学院签章,将签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发送至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邮箱进行课时审核。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509办公室,联系人:郭小慧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03639。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9日-30日。
二、教研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1.审核时间
①线上审核:2023年1月1日-2日9:00-12:00,14:00-17:30;
②线下签字盖章:2023年1月3日9:00-12:00,14:00-17:30。
2.审核地点
(1)线上审核:有教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的教师需将评审简表、教研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发送邮箱yangmengning@126.com,文件以“姓名+电话+职称评审等级”命名。教研科审核完毕会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修改或打印盖章。
(2)线下签字盖章: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刘亚奇、周枫
联系电话:0371-67760036
(二)审核项目及所需提供资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级别 |
所需提供资料 |
1 |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教改”)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或教育厅结项文件) |
2 |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级教改”) |
校级 |
立项通知(学校网站立项截图)、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3 |
教学成果奖 |
省级 |
教育厅文件、获奖证书 |
4 |
教学名师 |
省级 |
教育厅文件、名师证书 |
5 |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项目 |
厅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6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 验收结果文件 |
7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校级 |
学校立项文件、 验收结果文件 |
8 |
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实践、虚拟仿真实验)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文件 |
9 |
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实践、虚拟仿真实验) |
校级 |
学校认定文件(网站截图) |
10 |
一流专业建设点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文件、信息采集表 |
11 |
一流专业建设点 |
校级 |
学校认定文件(网站截图)、信息采集表 |
12 |
基层教学组织(优秀)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文件 |
13 |
基层教学组织(优秀) |
校级 |
学校认定文件(网站截图) |
14 |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立项)文件、验收结果文件 |
15 |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
校级 |
学校立项文件、结项证书 |
16 |
规划教材建设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立项)文件、教材样书 |
17 |
优秀实践教学基地 |
省级 |
教育厅认定(立项)文件、验收结果文件 |
18 |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19 |
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20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21 |
智慧教学项目 |
省级 |
教育厅立项文件、结项报告、结项证书 |
22 |
本科教育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优秀课程 |
厅级 |
教育厅文件、获奖证书 |
注:
(1)以上项目文件类的可提供复印件,证书类均需提供原件。其中教育厅文件可在教育厅网站下载,需提供文件江南jiangnan(中国)(文件标题页)及自己名单页。
(2)项目参与人以文件或结项证书中的名次为准进行鉴定审核,若以上材料不显示,需提供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参评中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改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限校级前5名,厅级、省级不限。参评副高级(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学为主型),教改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限厅级主持,省级限前3名。参评副高级(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学科研型),教改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限厅级主持,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5名,教改项目限前3名。参评正高级(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学为主型),教研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完成人限省级主持,国家级前3名。参评正高级(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学科研型),教改项目完成人限省级主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省级限前2名,国家级限前5名。不符合条件的教研项目及教学质量工程不需写在评审简表及评审表中。
(二)其它项目的审核说明
由于职责分工,一些项目未在教务处申报开展,特做出以下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骨干教师 |
人事处 |
江 霞 |
18538771098 |
2 |
省教学技能大赛 |
校工会 |
冯紫琼 |
13673379265 |
3 |
省课堂创新大赛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
彭 博 |
18928462805 |
4 |
教育教学信息化比赛 |
信息化办公室 |
张碧波 |
18637182359 |
4 |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类项目 |
双创中心 |
孙 佳 |
18538771420 |
注:若教师有以上项目,请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鉴定。
教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