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全面提高江南官方网站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22-2023学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课程的“课程评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重在内涵,提升质量”的指导思想,客观评价学校课程质量建设情况,强化持续改进意识,不断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做强江南官方网站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培养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价对象
2022-2023学年开设的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已开课的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性质中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就业创业型课程(创业法学、创业管理实战和大学生创新基础3门网络慕课)以外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实践创新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校特色课程、专业发展型课程、交叉复合型课程、第二课堂课程等,课程类别为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设置实验课、集中实践课、术科课等课程。所有课程都要参与,全部覆盖,门门过关。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课程评价”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开课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和指导“课程评价”活动规划、宣传、组织和检查。
(二)各开课单位建立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主任)任组长的院(部)“课程评价”活动领导小组。
四、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和资料内容
(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学校从目标和定位、教学设计、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条件、测试考核、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制订标准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具体评价标准见《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二)课程评价资料内容
每门课程(以课程代码为单位)资料包括:
1.课程质量自评报告;
2.课程基本情况;
3.提供该课程教学大纲对应的学生人数最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情况,提供理论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大纲);
5.全部章节的教学设计方案;
6.全部章节的讲义或PPT课件;
7.使用的教材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8.教学进度计划表;
9.实习报告或实验(实训)报告(指含有课内课外实验实训实践课时的课程,需提供3份不同学生的实习或实验实训报告复印件);
10.考试大纲;
11.该考试大纲所对应专业班级的3份不同学生试卷复印件和成绩单资料(含总成绩单、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报告复印件);
12.近三年(是指2019年9月至现在,下同)该课程的AB试卷;
13.近三年团队成员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学生评教结果;
14.近三年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产权以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5.近三年团队成员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和成果认定文件截图;
16.近三年团队成员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截图;
17.近三年团队成员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获得的荣誉或教学事故认定等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8.获批的各级一流课程的认定批文复印件;
19.课程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双师证书复印件;
20.其他可以用于证明教学效果的近三年的支撑材料。
《江南官方网站各门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模板)》见附件2,要求如下:封面和目录单面打印;二十项支撑材料每一项须单独汇编成册(课程质量自评报告的第五部分自评分数表,须单独成页用曲别针夹在自评报告最后,不能和自评报告其他内容一起装订),双面打印;所有材料整理归档成盒,以开课部门为单位进行存档。
五、工作形式
课程评价采取“先分散、后集中、再重点”的工作形式,包括课程团队自评、开课单位评价、学校重点评价4个环节。
(一)课程团队自评。课程团队对本次评价对象涵盖的所有课程,根据学校课程评价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课程质量自我评价,撰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
(二)校内专家评审和辅导培训。校内课程评价专家对各开课单位首批提交的5门课程评价资料进行评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召开全校教师专项辅导培训会议。
(三)开课单位评价。各开课单位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专家组应至少包含1-2名行业企业专家,专家组在审核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课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学校评价。学校组织校内和校外专家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联合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各开课单位组织集中复核把关,确保课程评价质量。
六、实施时间安排
具体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分为5个阶段,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分为3个阶段。
(一)2022-2023学年第1学期
1.第一阶段:准备和自评遴选阶段(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2日)。各开课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督促课程团队和课程负责人对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已开课的所有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3,请各开课单位填写课程清单中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信息)认真开展课程质量自我评价,撰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见附件4-1,《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含撰写说明)》见附件4-2)。
各开课单位遴选5门质量评价较高的课程作为单位示范课,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展示和交流,并于12月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5门课程的课程评价资料档案盒(每门课程1盒,1盒若容纳不下,可多盒存放)提交龙子湖校区教务处205室(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档案盒正面和侧面标签样式模板见附件5)。
2.第二阶段:校内专家评审和辅导培训阶段(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1日)。校内课程评价专家对各开课单位提交的5门课程评价资料进行评审,填写《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专家评价表(校内评审)》(附件6)和《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校内评审)》(附件7),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召开全校教师(含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拟授课教师)专项辅导培训会议。
3.第三阶段:开课单位修改和归档阶段(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3日)。各课程团队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校内专家反馈意见和培训内容修改课程评价资料,并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本开课单位的《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开课单位自评阶段)》(附件8)提交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所有评价对象涉及课程(见附件3《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须完成课程评价任务,并按完成归档工作(每门课程的评价资料汇编存放于1个档案盒,1盒若容纳不下,可多盒存放),规范有序存放在各开课单位,制定查阅课程评价资料目录。
4.第四阶段:集中验收评审阶段(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6日)。学校组织校内和校外专家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联合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在审核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等形式,对课程质量进行集中验收评价。同时针对每门课程认真填写《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专家评价表(集中评审阶段)》(附件9)和《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集中评审阶段)》(附件10)。集中评审阶段的安排另行通知。
5.第五阶段:整改完善阶段(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27日)。在专家集中验收评审结束后,各开课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课程团队或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补充课程评价资料,完善课程资料存档工作,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进校检查做好准备。
(二)2022-2023学年第2学期
1.第一阶段:准备和自评阶段(2022年12月5日-2023年2月17日)。
(1)准备。各开课单位组织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拟开课教师参加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辅导培训阶段(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1日)的专家辅导培训,开始准备。
各开课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督促课程团队和课程负责人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11,请各开课单位填写课程清单中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信息)认真开展课程质量自我评价,撰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见附件4-1,《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含撰写说明)》见附件4-2)。
2022-2023年第2学期的评价课程包括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就业创业型课程(创业法学、创业管理实战和大学生创新基础3门网络慕课)以外,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必修课程和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开课的选修课程(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选修课程暂按照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开课的选修课程进行,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实际开课的选修课程等到学生选完课后,查漏补缺)。
(2)自评。各开课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本开课单位的《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开课单位自评阶段)》(附件8)提交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3)归档。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所有评价对象涉及课程(见附件1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须完成课程评价任务,并按完成归档工作(每门课程的评价资料汇编存放于1个档案盒,1盒若容纳不下,可多盒存放),存储在各开课单位。
2.第二阶段:集中验收评审阶段(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学校组织校内和校外专家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联合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在审核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等形式,对课程质量进行集中验收评价。同时针对每门课程认真填写《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专家评价表(集中评审阶段)》(附件9)和《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集中评审阶段)》(附件10)。集中评审阶段的安排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补充完善阶段(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7日)。在专家集中验收评审结束后,各开课单位制定实施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课程团队或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补充课程评价资料,完善课程资料存档工作,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进校检查做好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各开课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具体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督查,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确保门门过关。
(二)在开展“课程评价”活动期间,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须结合优质的课程建设方法对全校教师进行培训。
(三)各学期的最后一个阶段要以各开课单位全体教师会议等形式提出本开课单位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评价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改进。
(四)请各开课单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总结每学期本单位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学校建立健全课程评价活动的激励机制。自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始,课程评价是否过关,作为课程申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评比推荐的必要条件,以及课程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八、本学期材料报送
(一)《课程清单》的提交。请各开课单位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附件3)和《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附件11)中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信息填写完毕后,于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Excel版本和经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二)工作方案的提交。本单位工作方案的电子版(Word版本和经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分别发送至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邮箱;
(三)《评价结果汇总表》的提交。将本开课单位的《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开课单位自评阶段)》(附件8),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和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分别发送至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邮箱;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材料的提交。将在课程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的电子版(Word版本和经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和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分别发送至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邮箱。
(五)职能部门的邮箱。教务处电子邮箱:hncjjwcjwk@126.com;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zhgzx@hafu.edu.cn。
附件:
1.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2.江南官方网站各门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格式模板)
3.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
4-1.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格式模版)
4-2.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自评报告(含撰写说明)
5.课程评价资料汇编档案盒正面和侧面标签样式模板
6.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专家评价表(校内评审)
7.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校内评审)
8.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开课单位自评阶段)
9.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专家评价表(集中评审阶段)
10.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评价结果汇总表(集中评审阶段)
1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清单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