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江南官方网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根据《江南官方网站“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豫财院〔2021〕228号)的要求,现决定对江南官方网站首批“专创融合特色课”立项建设课程组织开展结项验收。有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江南官方网站首批“专创融合”特色课建设立项项目(见附件1名单)
二、工作程序
1.初审。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2《江南官方网站“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方案》上的建设标准撰写课程建设总结,整理项目建设和研究成果、应用情况等,填写《江南官方网站“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结项验收表》(附件3),同时附上项目已取得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资料、调研报告、论文、项目训练方案等,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汇报和专家会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审(见附件4),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项目汇报PPT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展、项目总结和后续建设意愿计划等),汇报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布结项结果。评审结束后,公布结项验收结果。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对通过的项目,继续加强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暂缓通过的课程项目,责成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年,整改后达到结题条件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表
验收通过的课程每门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及使用表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与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老师××课程首批“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cxcy@hafu.edu.cn;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纸质版报送时间视疫情防控进展另行通知)。联系人:冯静;电话:13837179162。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