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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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学校课程评价信息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5-03-07 09:22  点击:[]

各开课学院:

为全面提升课程建设、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豫财院〔2020297号)要求,结合江南官方网站实际,决定针对2023-2024学年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开展课程评价工作。现需各开课学院补充和核对参评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课程所属专业类和是否实习类课程等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和核对信息

(一)填报课程负责人

请开课学院填报《参评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1)中的课程负责人的“工号”和“姓名”两列数据。课程负责人仅填写1位任课教师。

(二)填报课程所属专业类

请开课学院填报《参评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1)中的课程所属专业类的“专业类代码”和“专业类名称”两列数据。课程所属专业类信息请依据《课程所属专业类信息一览表》(附件2)填写。

(三)核对“是否实习类课程”信息

请开课学院核对《参评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1)的“是否实习类课程”1列数据(该列数据是依据《江南官方网站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以往课时计算方式进行分类)。

由于本次课程评价指标分为实习类和非实习类两种,请各开课学院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教务处反馈。

二、报送方式

请于31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填报完毕并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的附件1excel版和经学院负责人签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hncjjwcjwk@126.com

联系人:岳伟丽、王亚文、张小丹 ;

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填报。各学院须认真组织,规范填报,确保填报内容科学准确。

(二)示范带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


附 件:

1.参评课程信息一览表

2.课程所属专业类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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