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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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室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5-02-19 14:31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室使用和管理,本着“勤俭办学、有效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室使用和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室使用审批

(一)审批范围

1.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课表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教室使用无需申请审批。

2.各学院可按照《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附件)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可用自习教室”的“使用对象”直接使用,无需申请审批。

3.除此之外,教室的日常使用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申请审批不得擅自占用。

(二)审批要求

1.教室借用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按照流程申请审批(因暂时关闭自习教室重新打开使用涉及多部门工作,故须另外提交纸质申请)。申请教室时需详细写明教室用途,用途不清、不详的,不予批准使用。

2.教室使用遵循“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实际使用与申请一致。

二、自习教室开放和关闭情况

(一)自习教室开放情况

学生如需上自习,可使用如下自习室:

1.象湖校区:弘毅楼的4楼和5楼自习教室;

2.龙子湖校区:文渊楼自习教室和文津楼101自习教室,以及无课时的所有多媒体教室。

自习教室使用见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可用自习教室”。

(二)自习教室关闭情况

暂时关闭的自习教室为象湖校区弘文楼和弘新楼的4楼和5楼全部教室,龙子湖校区启智楼和文津楼的5楼全部教室(已排课的启智楼512除外)。具体见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关闭自习教室”

(三)自习教室的使用要求

1.使用对象

各学院学生按照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的“使用对象”到本学院自习教室进行学习。

2.自习教室的回收

(1)如遇学校大规模的考试(含期末考试)或大型教学活动时,所有自习教室将暂停使用,待活动结束后恢复使用。

(2)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前,学校将提前打开关闭的自习教室,并提醒各学院及时打扫所有教室(含开放和关闭的自习教室)卫生。

3.暂时关闭自习教室申请开放要求

(1)申请方式和流程

如个别学院按照附件所给的自习教室无法满足学生需求,可提交注明教室名称的书面申请(一式四份),经所在学院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处、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分别报送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留存。

①学生处(联系人:王亚丽,联系电话:61625107,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室);

②教务处(联系人:张小丹,联系电话:69303625,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

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象湖校区联系人:赵长海,联系电话:13503488806,地点:象湖校区弘新楼T213;龙子湖校区联系人:李紫木,联系电话:13673671115,地点:龙子湖校区B区4号楼2楼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备案。

(2)申请截至时间

2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

(3)申请要求

①自习教室内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附件中各教室座位数的1/3,请各学院以此为基础进行核算,如仍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另外申请;申请的自习教室个数也需满足学生人数不能低于教室座位数的1/3条件。

②申请的自习教室需按照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中最后1列“教室用途”为“关闭自习教室”且“使用对象”为本学院的教室。

③“可用自习教室”和“申请开放自习教室”,学校将统一纳入卫生检查教室,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打扫并要求学生保持教室卫生。

三、教室内的行为规范

学生在遵守《江南官方网站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18号) 》规定外,需特别注意:

(一)严禁学生在教室留宿,不能私拉电线,随意充电。

(二)请学生做好学习计划,只带必要的学习资料、用品进入教室自习,不能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教室。

(三)严禁占座。请自觉遵守“随到随坐,人走物走,座留他人”的规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四)占座物品如有丢失或者损坏,皆由占座者自负。

(五)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严禁在桌椅上粘贴壁纸、乱涂乱画、乱拆乱卸。

(六)严禁将桌椅搬出教室以外区域。

(七)对恶意占座、不遵守教室统一管理及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附件:2024-2025学年自习教室分配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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